职业资格在东北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八级技工制。当时我国从苏联引进了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制度,制定了八级钳工、八级车工等一系列技术工人的考核标准,为促进工人提高技能、开展劳动竞赛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考核由政府部门(劳动厅或劳动局)主持,只是周期性地把不同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起来统一考评。此外,考评方式千篇一律,都是集中考察理论知识和实操,一年一次,直接定性。
而后是职业技能鉴定阶段。为了加强劳动人事科学化管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职业秩序,劳动部、人事部先后下达了多份文件,促进了职业资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依照这些政策,国家先后颁发了各个行业、工种的具体鉴定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试题库,并在职业教育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看到,同八级技工制一样,职业技能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学科导向性的标准,用这种标准指导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结果往往是:所培养的学生和取得证书的人员虽然能够掌握不少通用的知识与技能,但由于内容更新不及时,考核标准常常滞后于企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