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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企业创业的合伙与退伙
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543
 

  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要谈合伙,先谈退伙。因为退伙是必然要发生的。退出有各种情况,有主观过错的退出,离职的退出,业绩不达标的退出。

对于退出,要把最坏的结果先放在前面,规则定在前面,按照规则来。很多企业在合伙过程中出现了好多问题,原因就在于从来没想过怎么退出,退出这块简单地讲一下。

有两类适用于不获利原则。在退出时,按照出资成本或现在股权价值,这两个相比哪个低,按哪个退。比如现在公司有点亏损了,合伙人一看情况不妙,我是不是换个地,我不干了,这时候按原价退,等于鼓励了遇到困难往后缩,还没有损失的这种行为。或者看着公司现在挺好,预测未来两年后可能够呛,是不是在高点退了。

当然也会有预想不到的其他情况。由于身体原因、事故等等造成的离职,或由于公司战略业务调整,原本作为合伙人的义务条件取消,不再具备合伙人资格了,这些类型的退出叫主观无过错的退出,可以让大家适当获利,他们的利益需要合伙人已有的机制来适当保护。

还有一种叫特殊事项。股权激励属于权益,它是有价值的。当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能不能被分割?通常合伙人持有的股权是通过持股平台的持股的,与他的个人身份是绑定的,所以不能够被分割的。所以不能因为个人离婚,股权成为合伙人一半配偶一半。作为特殊事项也要有一些约定,不然可能会带来比较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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