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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家族企业比较研究
时间:2013-05-04 浏览次数:1337
 

中国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均产值的最低标准是70万元人民币,而在中国的跨国公司人均产值可以达到几百万元人民币。同样是中国人,为什么差距却如此悬殊呢?长春众森管理咨询公司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中国家族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国外则是两权分离
根据统计,在中国家族式企业里,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比例是96%。但是在世界500强中,家族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是分离的。这给了中国家族式企业很好的借鉴,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只有做到了这一点,企业才能发展。
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企业经营的两个层面,董事长代表的是投资方以及利益相关者,而总经理代表的是经营方及其利益相关者。董事长兼总经理,就混淆了这两个不同的层面,当公司小的时候这样做没有问题,但当公司规模大了的时候,就一定会出问题。
2.中国家族式企业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而国外的这一体系则比较健全
国外家族式企业几乎都设有董事会,而且普遍在董事会下设有审计、薪酬、行政、人力资源、财务、战略规划等专门的机构。董事会负责批准审核公司重大的决策、制定公司的战略、决定家族式企业的接班人选和企业高管层的人选及报酬。
相比之下,根据2002的统计,中国的家族式企业有董事会的占47.5%,设监事会的有26.6%,有股东大会的是33.9%,但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定的比例只有30%。换句话讲,美国的家族式企业整个的决策、经营是法治的,具有一套体系,而中国的家族式企业绝大部分是靠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个人拍脑袋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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