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偏差”是指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企业管理当局必须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纠偏:一是在日常工作层面上,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上司和下属的聪明才智和潜能,找出原因,创造条件,消除障碍,保持组织内部各环节的均衡,强化组织的协同效能,减免资源的浪费和损失;二是在整体协同层面上,通常是在要职要员的“中期述职”之后,针对系统中的结构性问题或流程中的结构性障碍,以及针对变化了的竞争形势,作出系统的评估和调整,或者调整资源配置方式,或者调整总体绩效目标,保持协同体系和外部环境之间的均衡。
一般而言,偏差产生的原因并不单纯,在客观的“技术”、“经济”因素之中,又夹杂着主观或非理性的“社会”、“心理”因素,难以确认,难以求证;而且,偏差的产生或多或少与上司的管理不当或疏忽有关,诸如工作任务分配不当,职务分工不清,用人不当,指导和帮助不到位等。因此,管理者上司应该从检查自己的行为入手,去寻找偏差产生的原因,使上司与下属结成连带责任关系,排除情绪上的对立、观念上的冲突和动机上的矛盾,迅速达成共识,把握偏差产生的真实原因。
偏差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往往互为因果,相互纠缠,管理者必须溯本求源。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寻找更为本质的原因,并着眼于“根本原因”或“深层次原因”。在更长的时间跨度内,谋求系统解决偏差的方案,避免浅尝辄止,就事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