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存在的价值,彼德·德鲁克曾有论述:“组织存在的目标在组织之外。”
“造钟,而不是报时。”著有《基业长青》等书的管理大师柯林斯指出,“伟大的公司的创办人主要致力于建立一个时钟,而不只是找对时机,用一种高瞻远瞩的产品打入市场;他们并非致力于高瞻远瞩领袖的人格特质,而是致力于构建高瞻远瞩公司的组织特质,他们最大的创造物是公司本身及其代表的一切。”
长春众森管理咨询看来,坦白地说,简单地以西方管理理论来套中国企业,大多数中国企业的领导人在“造钟”上都不成功,张瑞敏不想让自己和手下的干部都拿高薪吗?但是这种激励机制的“钟”,张想造就能造吗?
可见,如果不鉴别中西方价值观和环境的差异,这种“借来一竿子,打倒一船人”的做法起码既不客观又不公正。
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就企业价值观而言,过分强调“利润之上的追求”—— 如果不是一种伪善,试图追求企业之外的利益,就是一种掩饰无能的行为。相反,那些为企业生存权而努力过的人们,即使早年有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譬如柳传志说的拖欠款、刘永行说的猪饲料掺杂质,也最终可以得到消费者的谅解,并取得市场的通行证。
曾因收购科龙引起业内和新闻媒体广泛猜疑的顾雏军的思维,也许值得其他中国企业借鉴。作为投资者,顾从来不掩饰自己对资本回报的赤裸裸的追求,一到科龙,就表现出说一不二的对“利润”的爱好。正因为这样,他说降成本,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就“干毛巾也要拧出水”;他说要利润,光有市场份额没有现金收益的出口业务就立马调整;而营销人员要做的,永远是“完成不可完成的任务”。没有扯皮,没有讨价还价,一年过后,科龙开始扭亏为盈。
中国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也许还不能令人骄傲,但是如果连对利润的追求目标也不明确的话,只能说糟糕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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