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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森观点
 
再谈企业管理中责权利的统一
时间:2024-03-17 浏览次数:32
 

   沟通与方案规划得再好,都需要大家协同行动,完成目标,才算最佳实践,才算从实践中检验的认知。要达到协同共赢,首先要合理分工,形成责权利的统一;其次,保证在团队精神要求下的合作氛围,避免指责抱怨;最后,要实时监控结果,达成目标和业绩,关键在共赢。

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责、权、利必须统一。责是对于职务上所对应的事务应承担的义务,如职责、责任,同时也包括对不利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权就是权力,是个人在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包括对物的支配权和对人的管理权,是集体赋予支持公共价值资源的资格;利就是利益,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奖励。它们相当于“等边三角形”,相互支持、促进和牵制,三角形越规范,工作进展越顺利,其相互关系如下:

责任是关键环节。只有履行了责任,才能获得相应的利益,离开了责任,权力就会落空,当然利益也会落空。

权力是有效手段。没有权力的责任是空泛的,不应该有没有权力的责任,也不应该有没有权力的利益,责重权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事畏首畏尾,效率不高。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责轻权重,会造成干部不作为,怕得罪人,绩效差,对权力未充分利用。

利益是动力之源。没有利益,权力和责任将失去动力,干好干坏一个样,很容易出现吃“大锅饭”的场景,对希望做好的人、努力的人是一种打击。

避免指责抱怨。实践证明,指责和抱怨除了让自己发泄、扼腕长叹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好处,被抱怨者只有少部分有内疚之感,大部分都会认为,又不是你做,“马后炮”有什么意义呢?早点承认你说得对,可以让你住口,但你的内心不一定真正想办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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