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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长春企业股权激励的底层逻辑
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68
 

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全面到位,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薪酬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不是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薪酬,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其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而言,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长春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人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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