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和约束是双藤草,有激励的地方,就应该配套约束,理想状态应该是有激励也有约束,激励导向明确,向前看,约束边界清晰,防风险。但企业实践时,极容易出现忽左忽右走极端,要么激励过度,不断给人才倾注资源,不提要求,不求回报,员工逐步放飞自我,胃口越来越刁,越来越大。要么约束过猛,动不动就罚则,员工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极低,消极怠工或愤然离职。
长春众森管理咨询公司认为,薪酬是核心激励资源,要以薪酬为杠杆,建立企业的激励机制,包括工资总额、组织绩效、高管薪酬、薪酬内部分配、个人绩效考核等联动性管理系统。其中各个模块既要有激励导向,也要有约束价值。
以工资总额为例,企业应建立明确的“赚工资”的概念,以业绩基础,联动总额基数,业绩增,则薪酬增,业绩降,则薪酬降,这就是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还要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用超额薪酬撬动超额业绩,这就是纯激励机制,而针对成长性和经营质量提出约束性要求,如利润率达到10%以上,ROE达到8%以上,也应考虑,不达标就启动负向激励。
绩效本身就是激励约束为一体的方式,得分高,薪酬兑现高,得分低,薪酬底线低。
无论何种激励约束机制,企业一定要明确导向,让所有人明白提倡什么,禁止什么,最怕企业出现,有激励导向,有激励资源,有激励手段,但由于没有处理好激励约束矛盾,让人才感知约束大于激励,起不到实质性激励效果。分钱是一门学问,管理更是一门学问,处理好激励约束的矛盾,才能真正实现“到账到心”、“薪酬在哪里,价值就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