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众森管理咨询公司认为,“专利壁垒”理解为一种时间价值竞争策略和模式。其中包含的关键词有四个:
一是知识或技术。企业将其作为核心竞争能力,集中资源并持续增加投入进行研究、开发。
二是知识或技术的时间优势。体现在产品(服务)独特性价值上的知识或技术成果在时间上领先于竞争对手,即存在一个“时间差”。
三是以“专利”为主要形式的知识保护机制。知识或技术领先的企业,通过订立知识或技术标准、实施专利保护、垄断技术资源等手段,将知识或技术上的时间优势及“时间差”,固化为未来一段时间(广义的专利期,即享有领先知识和技术带来的垄断地位和产品溢价的时期)内的知识或技术壁垒,从而为获取超额利润创造了可能。
四是专利期内的市场开发。欲将一段时间内的知识或技术壁垒转化为真实的垄断利润,必须在此期内有效地开发市场、激发需求、实现销售。也就是说,要将知识及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否则,当法律意义上的专利保护期一过,或者当知识、技术扩散(壁垒被打破)之后,模仿者、跟随者一哄而起,“搭便车”者便很可能占据大部分的销售及盈利空间。 |